各二级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前期进行了两轮课程体系重构的实际情况,现对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将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培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程思政改革,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积极推进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进课程、进课堂,促进学生德技双修、全面发展。
(二)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
认真学习《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为基本遵循,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为引领,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要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有关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育教学内容等方面的要求,促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专业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发展。
(三)坚持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协同育人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创新产教融合发展的运行模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原则,全面加强校企深度合作,积极建立稳定、深入、高效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探索校企合作的新途径,新策略,建立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提高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质量,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尝试现代学徒制试点,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范围,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促进校企协同育人。
(四)坚持“1+X”证书制度试点,促进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深入领会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和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1+X证书制度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促进“书证融通”。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教学标准要求,将证书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统筹教学组织与实施,深化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
(五)坚持专业群建设为统领,促进专业建设高水平发展
坚持以专业群建设为统领,统筹专业的基本建设与内涵建设,促进专业建设高水平发展。瞄准区域的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合理组建专业群。按照专业群建设的要求,整合专业群所涉及专业的组织管理、师资配备、教学设施、合作企业等资源,共享共建,逐步形成专业之间的资源共享机制与发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专业的集群效应。以专业群为单位,优化课程体系,重构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式,科学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六)坚持信息化教学改革,促进课堂教学革命
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教育部印发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以信息化引领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加速推进教学信息化改革。以课程建设信息化为基点,以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库建设等为手段,以提升广大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的能力为保障,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开展课堂教学革命,打造高效课堂。
三、专业课程体系
各专业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组成。要瞄准产业、明确面向本专业的职业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突出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着力构建产学结合、理论与实践并重,课程与证书融合、技术与人文融通的专业课程体系。
(一)公共基础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模块是各专业学生均需要学习的有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课程,面向全院学生开设,在教务处的统一管理下,由相关院(部)负责管理和实施。课程具体开设学期、学时、学分等以2018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参照,原则上不得调整。若确有特殊情况,需先向教务处提出调整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公共基础模块课程教学要以服务专业教学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不断改革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支持各专业根据本专业情况,开发相应的基础模块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后列入人才培养方案。
(二)专业(技能)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是支撑学生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掌握相应专业领域知识、能力、素质的课程。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应基于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强化对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的支撑,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融入有关国家教学标准要求,融入行业企业最新技术技能,注重与职业面向、职业能力要求以及岗位工作任务的对接。一般按照相应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确定6—8门专业核心课程和若干门专业课程。
(三)课程开设的基本要求
1.优化课程体系,科学设置课程
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技术领域与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融入行业企业最新技术技能,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遵循“按需设置”的原则,按培养目标、市场需求、专业特点及学生未来发展的需求,优化课程体系,科学设置课程。坚决杜绝因人设课的现象。
2.课程名称要科学、规范
课程名称要科学、规范,要能正确反映课程内容。课程名称的确定可以基于教材,借鉴教材的名称,但绝不是以教材名称替代课程名称。认真选用教材,并注意尽量系列化。所选教材要与课程名称、课程要求相一致。
3.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科学建构课程体系
要根据相关职业及其技术领域对职业岗位(群)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对本专业学生能力的总体要求以及在“生手、熟手、能手”不同阶段的具体要求,根据“入门、专项、综合”的基本进阶,知识自身的逻辑与学生职业成长的进阶逻辑相结合,确定各门课程之间的关系与教学顺序和学时科学选择课程内容,合理结构课程体系。
4.优化课程内容、改革课程教学模式
要坚持以培养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岗位能力为主线,以持续推进教学模式改革为支撑,以涵盖本专业毕业生对应的首次就业岗位和职业发展所必需的知识、能力的培养为度,不断优化课程内容。
5.促进书证融通
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专业,根据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实际,合理确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级别,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才培养方案。学院参与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的相关专业要积极对接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证书。证书考取要与日常教学相结合,尽可能将考证内容融入课程教学中,纳入正常专业课程教学中完成。对未纳入专业课程的内容或需要特别强化的实训,制定相应培训方案。未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相关专业,要结合专业实际审慎选择相关高质量职业培训证书。
四、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程序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确保质量。
(一)认真学习、深入研究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是一项科学而细致的工作,各院部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深入研究,正确理解教育部文件精神。
(二)健全机构、统筹安排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成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小组,全程指导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各二级学院院长是本院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第一责任人,要扎实部署、统筹安排好本院部的专业人才方案制订工作,要全过程参与、全过程指导、全过程监督,并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质量负责。
(三)全员参与、集体协作
充分发挥专业建设委员会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中的作用,专业教研室教师全程参与,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一起共同研究、集体协作,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四)调研分析,研究起草
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研,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要求,开展面向毕业生的跟踪调研和面向在校生的学情调研,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结合调研和分析结果,开展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进行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研究起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
(五)论证完善、审定通过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由行业企业、教研机构、本学院及有关院校师生代表等参加的论证会,论证审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后,提交学院党委会审定。
(六)公布实施
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按程序发布执行,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行业企业、教师、学生、家长及全社会监督。
(七)动态更新
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保持相对稳定,一经批准生效必须严格执行。在一个使用周期内不得随意变动。但同时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技术技能发展趋势、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等,及时调整完善教学内容,不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在执行中确需调整,需由院部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按程序报学院党委会批准。
五、需要特别强调的几个方面
(一)加强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学习和运用
各专业要加强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学习和研究,以《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为依据和参考,将《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优化课程考核与评价
各专业要结合学院前期发布的《关于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进一步优化课程考核与评价。课程的考核与评价应围绕课程目标,突出能力考核,要与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相结合。
(三)格式规范,不得随意删减或更改
各院部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订的格式填报(模板另行下发),不得随意更改基本格式或者删减内容。
(四)上报、审核时间安排
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上报、审核时间安排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时 间 | 二级学院 |
7月11日上午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艺术学院 |
7月11日下午 | 工商管理学院 |
7月12日上午 | 酒店工程学院、信息工程技术学院 |
7月12日下午 | 烹饪学院 |
各专业务必在安排的审核时间前(7月10日)上报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审核后于7月20日前完成修改、完善。
六、三二连读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
三二连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院与中职学校组织教学实施、进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中高职衔接贯通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制订过程中培养目标、职业范围、人才规格、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要求等内容应与中职学校做好衔接工作。
七、专本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涉及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
专本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要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与本科学校做好对接工作,明确专业高职三年及本科两年分段联合培养的人才培养目标,对高职和本科分段课程进行一体化设计,使理论与实践教学课时比例更加合理,校企合作特点更加显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更加科学、合理。
八、面向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涉及专业: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烹调工艺与营养)
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可尝试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
教务处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