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

发布者:白友强发布时间:2024-06-05浏览次数:10

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中心:

为做好2023年度教育教学奖励工作,激发广大教师高质量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根据《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奖励办法(青酒管院字〔2019〕4 3号)》(附件1)、《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青酒管院字〔2023〕6号)》(附件2)文件精神,拟对2023年度教育教学成果进行申报、审核及奖励。有关事项如下:

一、奖励范围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以学校文件为指导。本次拟奖励成果有效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3月16日及以前的成果依据附件1执行,2023年3月17日及以后的成果依据附件2执行。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填报

成果负责人填写《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请表》(附件3),附项目获奖证书、正式认定文件、正式结项文件等材料原件,向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

(二)部门初审

各部门根据学校文件中成果范围和级别进行界定,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初审,汇总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三)教务处复审

教务处对各部门报送的拟奖励成果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上报学校审定。

(四)学校审定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对年度拟奖励成果进行审议,并上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五)网上公示

拟奖励成果名单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奖励绩效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成果负责人填写《奖励性绩效2发放统计表》,在部门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绩效发放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待定。

三、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奖励,且不列入下一年度教学奖励范围。